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0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的通知》(苏财办资〔2011〕5号)精神,各市、县财政部门须于2011年9月10日前,将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汇总报表报送省财政厅,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电子数据。现就报表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11年8月31日前抓紧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的填列、核对工作,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12月31日基准日数据与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一致。
(一)完成2010年度《资产基本信息表》的数据填列、核对工作。
(二) 完成“资产台账”中“购置时间截止”为2010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汇总数据的填列、核对工作。
二、请市各主管部门于9月4日前完成对所属单位的资产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的审核工作。
三、市财政部门将于9月5日起对各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组织分批审核。请各单位携带201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4表)与《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7表)等相关资料按时参加汇审会议(主管部门需携带基层单位资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操作说明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操作说明
一、2010年度《资产基本信息表》数据核对、更改操作说明
目前用友公司已通过后台复制2009年度数据至2010年度《资产基本信息表》中,各单位在“工作环境”中选定“业务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即可在“业务管理-资产期末处理-资产基本信息表”界面双击“资产基本信息表登记簿”数据,进入资产基本信息表修改页面逐项审核。审核依据为各单位201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4表)、《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7表)所列相关数据(其中“其他人员”填列决算报表中其他人员、临时工与遗属人员的合计数),点击“修改”、“保存”即能进行相关操作。
二、各单位2010年12月31日止固定资产汇总数据的核对、更改操作说明
在“报表管理-报表(基层单位)-资产台账” 界面选择“卡片状态”为“已审核和已使用”,“购置时间截止”为“2010年12月31日”,“是否汇总”为“是”,“是否显示明细数据”为“否”,点击“查看”,即可核对固定资产汇总数据。审核依据为各单位201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4表)所列固定资产数据。核对后如有不一致的,需查找原因,补录相关固定资产卡片才能完成数据更新工作。
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单位年度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作为核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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