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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 |||||||||
常财法〔2008〕6号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全国 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辖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财政工作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的参赛组织工作。 二、根据上级要求,市局将对各地参赛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参赛人数:辖区内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达100%,财务会计人员参赛率达70%以上。具体参赛最低人数标准:市区11489人,武进16961人,金坛4480人,溧阳5003人,天宁5696人,钟楼3974人,新北7146人,戚区1308人。 2.参赛成绩:参赛人员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希各地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法规 竞赛 组织 通知 抄送:江苏省财政厅税政法制处。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15份 附件下载:20080001.g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