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职(2012)39号
关于同意确认孙军等8人具备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和省有关职(执)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R)[2010]12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具备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号
1
孙军
常州市三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师
2012020116
2
陈志军
世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2020117
3
宋超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大队
2012020118
4
蒋琴兰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2012020119
5
何锋
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
2012020120
6
经济师
2012020121
7
高翔
2012020122
8
戴建雷
溧阳市昆仑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2012020123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职称资格 认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