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撤销校区培训中心及增设培训工种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05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141号
产生日期:2012-05-29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2-05-3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同意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撤销校区培训中心及增设培训工种
关于同意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撤销校区培训中心及增设培训工种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2)141号

关于同意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撤销校区

培训中心及增设培训工种的批复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你院《关于增加培训工种并撤销校区培训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所属的常电子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常轻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二、同意省常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增设以下培训工种及等级:

  1.制图员、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培训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二级;

  2.无线电调试工、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焊工(技师);无线电装接工、电子装接工、电切削工、内燃机装试机、汽车营销师、计算机维修工、智能楼宇管理员、摄影师、眼镜定制工、钟表修理工、制版工、印刷装订工、酿酒发酵工、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中药营业员、中药保管员、药品营业员、药物制剂工、药学咨询师、化工操作工、化工分析工,培训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

  3.药物分析工、医药商品购销员,培训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培训范围:常州地区。

  希望你中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自觉接受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及时办理开班备案和年检评估,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诚信办学,为我市培养更多更好的技能人才作出贡献。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撤销增设  工种 批复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30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