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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2)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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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 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明确业务承办部门及负责人,通过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领居住证;要主动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了解他们在居住证申请和使用中的问题,把我省对海外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我市实施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承担,负责政策的解释、居住证制度实施过程中与省人社厅、市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以及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发放等事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519-85681937 附件:《关于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87 号)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居住证制度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6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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