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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许柏松等7人已具备知识产权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职(20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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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许柏松等7人已具备 知识产权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苏知发〔2011〕203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常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许柏松、史小军,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王冬林、范丽恒,常州市科能电器有限公司的李靖,常州市润源经编机械有限公司的王占洪、姚忆等7人已具备知识产权专业工程师资格,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1年12月3日起算。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结果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8日印发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