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080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7号
产生日期:2012-01-11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2-01-1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同意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关于同意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2)7号

关于同意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

  你学院《关于申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请示》已悉。经审核,申报材料、场地基本符合职业培训条件,同意你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批复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心理咨询师、育婴师。

  二、培训等级:中级、高级。

  三、招生范围:常州地区。

  望你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培训,并在开班前报我局职能处室备案同意,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市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

  .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技能培训批复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12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