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确定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医务室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1〕264号 |
|||||||||
关于确定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医务室 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医〔2005〕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医务室为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项目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请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按规定办理开通手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定点资格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