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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常州市戚墅堰区丁堰街道梅港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通知 常人社发(L)〔2010〕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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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5〕13号)等规定,并结合实际,经研究,确定常州市戚墅堰区丁堰街道梅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特定病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请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予以开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