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劳社就管〔2009〕16号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L)〔2009〕18号)精神,经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市、辖市实地审核、媒体公示,现认定金坛市青年创业服务、金坛市卓越高端教育培训中心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定点培训机构 认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