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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常劳社培〔2009〕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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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常劳社〔2006〕4号)精神,及我市各类产业发展方向、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现制定《2009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予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紧缺职业(工种)的新技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对参加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市劳动保障局按《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附:2009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高技能人才 职业目录 通知
附件: 2009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 (工种)目录 1. 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床工、数控铣床工) 2. 机械制造(模具织造工、铸造工、车工、铣工、镗工、钳工) 3. 电子电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无线电装接工) 4. 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秘书、职业培训师、品牌管理师) 5. 汽车工程(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 6. 焊接工艺(焊工、电焊工、冷作钣金工、金属热处理工) 7. 纺织服装(服装设计师、服装制版工) 8. 商务物流(电子商务师、物流师) 9. 化学工业(制冷工、化学检验工) 10.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注:以上职业(工种)培训鉴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即技师、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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