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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贝斯特教育培训中心举办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劳社培〔2009〕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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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贝斯特教育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的请示》已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举办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职业(工种):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维修工。 三、培训等级:初、中级。 四、招生范围:常州地区。 五、有效期:三年。 望你中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劳社培[2008]15号)要求,并在每次开班前报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备案,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市培养更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同意 举办 技能培训 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