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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常人发〔2008〕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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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发〔2008〕95号
关于开展全市“5+X”公务员能力 培训工程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确保完成“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实施计划,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于今年年底在全市开展“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评估对象 评估工作的对象是由政府人事部门主办、培训施教机构承办的各级各类“5+X”公务员能力培训班及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 二、培训评估内容 培训质量评估是对“5+X”公务员能力培训方案、培训实施、培训保障、培训效果及培训课程等全方位、全过程的评估。培训方案的评估包括对培训需求调研、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考察安排、培训班次和人数及时间长短等的评价;培训实施的评估包括对培训组织、教学内容、教材资料、教学水平、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等的评价;培训保障的评估包括对培训质量、培训师资、培训经费及培训机构满足培训需要度等的评价;培训效果的评估包括对达到培训目标程度、培训班总体满意度及公务员工作能力是否提高等的评价;培训课程评估主要指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包括教师讲解、教学方式和教学效果等。 三、培训评估办法 对正在进行的培训班的学员发放问卷调查,实时掌握培训班办班情况,并由各地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对培训进行综合质量评估(评分要素见培训综合质量评估表)。 对已办完的培训班要进行追踪调查,了解以往的培训班办班效果,是否对公务员能力提升有所帮助等。 各地人事部门要对培训施教机构进行检查,掌握培训实施及培训保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各地人事部门要收集、整理、保管各类培训班办班资料,包括培训总结报告、文件、证书、表册等,以便省人事厅进行检查。并通过本次评估,对本地区“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开展情况及本次评估情况作出书面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送常州市人事局。 四、培训评估组织 整个评估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部署,各地人事部门具体落实。各地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质量评估工作,把评估工作作为转变培训管理职能、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的良好契机。通过本次培训评估,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件:“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综合质量评估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公务员 培训 评估 通知 常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1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