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溢壶茶艺职业培训学校增加培训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07-00071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劳社培[2007]29号
产生日期:2007-07-17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发布日期:2008-03-1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常州溢壶茶艺职业培训学校增加培训项目
关于同意常州溢壶茶艺职业培训学校增加培训项目的批复

常劳社培[2007]29号

常劳社培〔200729

 

关于同意常州市溢壶茶艺职业培训学校

增加培训项目的批复

 

常州市溢壶茶艺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增加高级技能培训资格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核,同意你校开展高级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

           

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培训  项目  批复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7月17印发

共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