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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常劳社医[200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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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劳社医〔2006〕22号 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全省生育保险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生育保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劳社医〔200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生育保险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