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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常劳社医[200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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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劳社医〔2006〕6号
关于确定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等单位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转发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镇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定点工作规划》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确定下列医疗机构为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广成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3、常州市钟楼区怀德路街道文亨社区卫生服务站 4、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青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5、常州市天宁区局前街街道怡康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6、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劳动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7、常州市红梅街道润德半岛社区卫生服务站 8、常州市儿童医院劳动东路口腔门诊部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