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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孙国庆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常劳社人[200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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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劳社人[2005]4号 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接市人事局常人职[2004]81号文通知,我局孙国庆等4人经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具备高级讲师资格。经研究决定,聘任孙国庆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自2004年9月至2007年9月。具体聘任名单如下: 聘任孙国庆同志为常州高级技工学校(常州技师学院)高级讲师; 聘任陈立群同志为常州高级技工学校(常州技师学院)高级讲师; 聘任吴麒铭同志为常州市电子技工学校高级讲师; 聘任蔡坚成同志为常州市劳动保障培训中心、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高级讲师。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