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外转院费用分配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5-0006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劳社医[2005]11号
产生日期:2005-04-11
发布机构:市劳动局
发布日期:2008-03-1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外转院费用分配办法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外转院费用分配办法的通知

常劳社医[2005]11号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劳社医[2005]11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外转院费用分配的通知

市各有关定点医院:

为了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工作,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05]55号),结合实际,经研究,对下列定点医院200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费用分配如下:

市第一人民医院    172.87万元;

市第二人民医院    62.21万元;

市第三人民医院    18.36万元;

市第四人民医院    18.52万元;

市第五人民医院    4.85万元;

市中医医院        69.69万元。

余下10%结转2005年度市外转院费用。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