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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区部分医保定点单位违规处理的通知 常劳社医[2004]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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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劳社医[2004]136号 关于对市区部分医保定点违规单位处理的 通知 市各医保定点单位: 针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今年四月,市医改领导小组在常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2003年度考核情况通报大会上宣布,对于这些套用广大参保职工“救命钱”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整治,决不姑息迁就,扫除一切违规现象。 为此,通报大会召开后,再次对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回访。经检查,部分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将职工特定病种药费补助和公务员补贴用于购买营养品等;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以药换药、以药换物;部分定点单位擅自连锁挂点,将未经审批的门诊点列入本单位医保结算。这些定点单位利用定点条件,采用不法手段骗取医保基金,其行为侵害了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直接威胁到我市医保制度的稳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发[2000]55号)及《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3]164号)有关规定,决定对部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处理如下: 一、自 1、清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新丰街道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3、西仓桥街道机械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4、钟楼区妇幼保健站 二、自 1、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西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西仓桥街道机械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4、西新桥街道西新桥二村北新巷社区卫生服务站 5、常州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丰裕药店 6、常州市康龄堂药店有限公司 7、常州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仁寿药店 8、常州市惠康药店有限公司 9、常州市中联药房有限公司 10、常州市明仁堂药店 11、常州市万德福药店有限公司 12、常州市海河药店 13、常州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医药商场 14、常州市延年药店有限公司 15、常州市富强药店有限公司 16、常州百信大药房有限公司 17、常州市翠竹医药商店 18、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城中店 19、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荆川店 20、常州康和药房有限公司 21、常州市同立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同惠药房 22、常州市巾帼药房 23、常州新北区龙虎塘健龙药店 24、常州市三角场药店有限公司 25、常州弘强药店有限公司 请上述列入暂停定点资格的单位,对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加强医药行为的监督管理刻不容缓。希望各定点单位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认真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今后如有发生违规情况,将更进一步予以严肃处理,维护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稳定和发展。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