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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招收农民合同制工人计划的通知 常劳社就[2003]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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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劳社就[2003]6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展需求,经研究,同意天马集团公司等单位招收农民合同制工人90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人员应符合招工条件,能适应本岗位操作,对招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人员,劳动者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凡25周岁以下人员(技职校毕业生除外)录取为就业培训生,按我市有关就业训练规定进行管理。 三、招收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不转户籍关系,同时必须实施流动人员就业证、卡制度。 四、具体手续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办理。办理手续截止日期 附:招工计划表
二OO三年四月十八日 抄送: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