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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民营经济组织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人职[2005]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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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职[2005]43号 关于在我市民营经济组织中开展高级 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提速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开发民营经济组织人才资源,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对民营经济组织人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特点,现就我市民营经济组织中开展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被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中的高层管理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三)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了企业经营管理,近3年连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在近3年的企业扭亏增盈中做出重要贡献; 3、在企业管理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作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论文、论著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三年来在市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过关于经济(或企业)管理的专业论文1篇,或在市以上经济(或企业)管理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 2、 完成常州市现代经济管理高级进修班课程中规定的论文,并通过答辩。 三、 评审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评审实行单位推荐或个人申报的办法,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由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常州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领取申报表,并按规定呈报申报材料。各辖市区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由辖市区人事部门负责受理,经初审后报常州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 材料种类要求 1、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常州市现代经济管理高级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现工作岗位任职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6、 专业技术业绩证明材料; 7、 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9、 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 料整理要求 1、 申报表必须由申报人本人填写,不得复印。 2、 有证件、证书、论文及业绩材料原件,由常州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审验后返还,复印件作为评审材料。 3、 所有评审材料须按目录顺序装入规定的材料盒内。 五、申报、培训时间 申报时间: 培训时间初定为7-8月 咨询电话:6800106,6621567 附件1:申报高级经济师材料目录; 附件2:常州市现代经济管理高级进修班学员登记表 二OO五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意见 常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打印:范舒昀 校对:陈文兰 共印30份 附件1: 申报高级经济师材料目录 姓 名: 单位名称:
附件2: 常州市现代经济管理高级进修班学员登记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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