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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辖市区建筑施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 常人发[2004]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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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发[2004]70号 关于开展辖市区建筑施工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事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有关主管部门: 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ΟΟ四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意见 常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打印:范舒昀 校对:姚常青 共印500份 关于开展辖市区建筑施工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 一、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职称服务的范围,确立以业绩、能力为评价标准的价值导向,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决定对在辖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含交通、水利、市政,下同)一线从事建筑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一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常州市建设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市职称工作职能部门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根据我市各辖市区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设金坛、溧阳、武进、新北区、天宁、钟楼、戚区七个材料受理点,由上述地区职称职能部门会同建设、交通、水利等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活动由市职称工作职能部门管理,根据各地区材料受理数量,分别组织评审,市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市职称工作职能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发挥行业管理的指导作用。 四、市直企业中符合本意见精神的,或全市施工企业今年已申报建设专业中级职称的按照原申报评审程序参照执行。 五、评审时间安排如下:建设工程:武进 六、建筑施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建筑施工工作中无质量事故。 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 3.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3年。 4、中专以下学历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并具备经历(能力)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其中1项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工程总承包1项。 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 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 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 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 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 9.已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员。 (四)业绩成果要求 1.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的主要完成人或县级优质工程2项的主要完成人。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4.成功地推广应用国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5.解决建设工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效果显著。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并取得效益。 7.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七、评审材料要求: (一)建设施工专业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石油化工)、装饰装修工程四个学科组;交通专业为公路工程学科组;水利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学科组。申报人在申报时按上述学科分类和名称填写。 (二)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地各部门在申报材料受理时,严格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意见,核对人签名,原件退还本人。申报材料按规定目录(附后)填写,按顺序装订成册,装入职称申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填写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学科,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得受理。 (三)各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在受理材料后,按专业、学科整理材料,在规定评审时间前2 天,按市职称办规定的格式填报《申报人员汇总表》和电子软盘上报市职称办。(格式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