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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8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指标的通知 | |||||||||
常国土资发[2008]22号 关于下达2008年度矿产资源 补偿费征收入库指标的通知 各辖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2008年度矿补费征收指标,结合各辖市2007年度矿补费征收入库情况,以及对2008年矿业市场的预测,核定你市2008年度矿补费征收入库指标如下: 金坛市:35万元 溧阳市:35万元 各地要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征管人员足额征收,全额入库,维护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 (此页无正文) 二○○八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