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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桥梁养护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常建〔2011〕3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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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城市桥梁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到城市交通畅通和公共安全,因而也是城市重点监管的市政设施。城市桥梁养护与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大力发展,城市桥梁的数量急剧增加。一方面,各种新型结构桥梁不断涌现;另一方面,随着运输的发展,在大流量、重载荷作用下,使用年限较长的桥梁技术状况快速下降,带病运行的现象比较突出,甚至部分桥梁已经成为危桥、险桥。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8月30日在南京召开了桥梁养护与安全管理座谈会,现就贯彻落实省厅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桥梁的养护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桥梁使用安全,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转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桥梁管理和养护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城市桥梁的养护和安全管理。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桥梁养护安全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建成区内的城市桥梁数量,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养职责。对职责不明确的桥梁要提请政府明确管养部门。 三、进一步落实桥梁养护与安全管理检查制度。要按照建设部《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2003)的要求,认真做好桥梁的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作,及时掌握桥梁技术状况,确保所有桥梁受控。对于需要进行特殊检测的桥梁,应安排专项经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查清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每次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应及时录入桥梁管理信息系统。 四、加强桥梁养护与安全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员配备、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对专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 五、加强桥梁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城市桥梁基础资料。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桥梁资料卡,一桥一卡。接收其他部门移交的桥梁时,应规范移交程序,完善移交内容。切实加强桥梁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提高桥梁养护与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建立健全桥梁维修和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桥梁养护快速反应能力。对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后发现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对已确定为危桥、承载能力不满足设计标准的,必须根据检测结果在桥梁两端设置明显的限载、限速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临时监管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桥,要立即采取封闭交通的措施,并及时制定车辆绕行方案。同时,迅速制定加固、改造方案,落实工程资金,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七、关口前移,将管养工作落实到工程前期与施工过程中。在工程前期就明确该桥梁的管养部门、掌握管养技术、熟悉管养重点、参与工程验收等,为桥梁的顺利交接和优质管养打好基础。 八、进一步提高桥梁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苏建城〔2010〕124号文件精神和《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于每年年底前将各地桥梁的数量、受控状况和养护管理的自查自评结果报市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 九、建立健全桥梁养护与安全管理联系网络。各有关部门应将本地区桥梁养护与安全管理的负责人、联系人报市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负责人和联络人有变化时,应及时上报。 附件:《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试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桥梁养护安全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 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试行) 自检单位: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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