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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运会城市道路设施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建〔2010〕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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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2010〕200号
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运会城市道路
设施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确保第十七届全省运动会顺利举行,展示常州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城市道路设施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在“百人找差活动”整改的基础上,通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市政设施存在问题,并随时解决,进一步提升设施完好率,为省运会顺利举行提供整洁的城市道路设施环境,展示常州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检查方法
对全长207公里,142条市管道路,在前阶段综合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不留死角的要求,由市城乡建设局领导和处室分路段包干巡查(见附件)。各辖市(区)的设施检查由各辖市(区)建设局负责,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的重点为道路及依附于道路的雨污水、照明、燃气、自来水等设施的完好情况。具体要求为:车行道路面完好,无明显坑塘、碎裂等现象;人行道道板完好,道板及侧平石无明显沉陷、缺失、破损、松动等现象;各类井盖设施完好,无缺失、破损等现象;照明、燃气、自来水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四、检查要求
(一)市管道路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局城建处,由局城建处扎口负责汇总、交办和协调处理,各相关责任单位在接到交办通知后要迅速、及时处理。同时,局城建处应做好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督查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城市道路设施专项检查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近阶段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及时整改。
(三)城市道路设施的专项检查工作,从8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
附件:市管道路设施专项检查任务分工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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