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常建〔2009〕234号 |
|||||||||
常建〔2009〕234号
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为深入开展“质量月”、“满意服务月”等活动,提升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整顿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潘企强,副组长:周小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管办。成员由市建工口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辖市、区建设局建工口分管领导组成。
市区(天宁、钟楼区)建设项目由市建工口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带队检查,分五个检查组。
金坛、溧阳市,武进、新北、戚墅堰区建设项目由所在地建设局建工口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市检查领导小组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1.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包括乡镇项目);
2.检查对象为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建设基本程序(包括立项批文、土地证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2.施工队伍管理(包括项目部及人员管理、施工合同、总分包行为、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权益告知等);
3.工程质量管理(包括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体质量、建筑材料和工程资料等);
4.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专项方案、文明施工、卫生状况、安全用电、施工机械、安全台账等);
5.监理队伍管理(监理项目部及人员管理情况、监理合同、现场监理程序和台账资料等);
6.需要现场检查的其他情况(包括施工、监理合同备案,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变更、承接第二个项目等)。
四、检查时间
从2009年9月3日开始进行分组检查。2009年9月15日对各辖市、区建设项目进行抽查。
五、其他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应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2.各检查组对检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提前半天告知,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
3.9月14日前,金坛、溧阳市,武进、新北、戚墅堰区建设局应将本地区的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4.9月18日前,各检查组应将本组检查和抽查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本次检查用表可在常州市建设局网站查阅和下载。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业 综合 检查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市政府朱晓敏副市长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8月31日印发
共印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