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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 常建〔2009〕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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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2009〕50号
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领域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辖市(区)建设局、驻常办事处,各建设、施工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克服各种矛盾、困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筹措资金,较好地维护了全市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但仍有少数企业和农民工组织者没有妥善处理好清欠防欠工作,先后发生了一些恶意讨薪事件,影响了我市建筑业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泰兴市张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常州市威宏电器有限公司车间工程和常州市常通塑管有限公司车间工程,项目经理刘宏涛和项目实际负责人焦国平,拖欠80余名农民工工资55万元,导致2008年1月至2009年春节,农民工多次集访、围堵建设单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上海新乾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玲珑花园建筑劳务工程,劳务负责人陈俊东在与项目总承包单位常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结清全部劳务工程款的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37余万元,导致2009年1月20余名农民工多次集访新北区政府,造成严重影响。
3.上海瑞远安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富登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工程,项目经理毛杰,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导致2009年1月30多名农民工多次上访武进区政府和区建设局,并造成封堵延政路恶性事件。
4.江苏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塘纺织城2B八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顾坤,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在武进区建设局协调处理后,仍不履行职责,导致2009年1月30多名农民工多次上访武进区建设局。
5.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奥金(金坛)鳄鱼开发有限公司鳄鱼园二期项目,项目经理陈德均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组织者史伟明、郑建琼从2008年5月至2009年春节,带领数十名农民工多次集访金坛市建设局、信访局并多次围堵金坛市委、市政府领导。
6.江西抚州临川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江苏鑫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号车间项目,项目经理李国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2008年12月至2009年春节农民工多次集访金坛市建设局。
7.上海金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裔盛电器有限公司宿舍楼,项目经理胡跃飞,实际负责人史振华带40多名农民工,以讨要误工费40万元为由,2009年1月13日集访社渚镇政府后,导致14日至16日多次集访溧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8.南京金九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汤臣花园国际酒店装饰工程,项目负责人高连赞,将工程转包给丁正云,拖欠劳务工程款30万元,丁正云带农民工50多人于2009年1月9日至22日期间,多次上访溧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9.福建省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美景天城小区,项目经理杜宝剑平,实际负责人江洪根、杜文辉,拖欠劳务工程款100多万元,导致2009年 1月农民工多次集访溧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2009年1月23日用土方围堵美景天城小区的大门。
10.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赛为科技园办公楼,项目经理齐其,将工程转包给句容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成祥,实际负责人汤九洲、杨远金、戴以虎、戴兆红(逃逸)等多人,拖欠农民工工资90万元,导致40多名农民工于2009年1月多次集访溧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11.上海浦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常韩机电有限公司厂房工程,负责人蒋武熊,拖欠农民工工资30多万元,导致40多农民工于2009年1月16日上访溧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溧城镇政府。
12.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荣亨逸都住宅项目,项目经理袁顺根,项目实际负责人顾国良,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由,2009年1月19日与农民工组织者周玉能及50余名农民工集体上访市政府,恶意催讨工程款,农民工在处理过程中冲撞市信访局会议室大门。
13.常州市兰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新阳光国际食品城工程,项目经理潘成翰,由于工资结算问题,导致2009年1月数十名农民工数次集访常州市政府;该公司承建的金百花园住宅项目,项目经理王建新,实际负责人为杨兴平,承建的新北区中央花园住宅项目,项目经理为王华锋,实际负责人为杨兴平,拖欠民工工资,导致2008年12月至2009年春节数十名农民工多次集访常州市政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14.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世茂香槟湖苑一期一标段工程,项目经理为王原根,拖欠劳务工程款350万元。劳务组织者蒋刚携款逃逸,导致2009年1月17日100余名农民工非法阻断河海东路交通,承建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没有及时到现场协调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15.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世茂香槟湖一期三、四标段工程,项目经理秦明,拖欠劳务工程款1580余万元, 100余名农民工分别于2008年10月24日和10月30日两次非法阻断河海东路交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16.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御城2B-1标段工程,项目经理朱东辉。2008年底因总包单位将劳务工程款直付给农民工组织者汪志辉,汪志辉携款逃逸,造成80多名农民工集访武进区政府、区建设局。
17.江阴一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格兰艺堡住宅工程,项目经理徐祖明和徐伟立,因拖欠劳务工程款,农民工组织者苟玉国、范锦贵及50余名农民工2009年1月22日集访常州市政府,并且在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已落实资金限时发放的情况下,仍聚集常州市市民广场无理取闹,情节恶力。
18.金坛尧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景秀世家住宅工程,项目经理陈文斌,劳务作业分包单位高邮市穆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组织者顾芝忠与劳务分包单位双方发生分歧,终止合作,在法院对其结算纠纷已经受理的情况下,2009年1月数次上访有关部门及常州市政府,强行要求支付有争议的部分劳务工程款。
19.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世纪华城住宅工程,项目经理赵宪国;江苏延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新惠小区住宅工程,项目经理季国民;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承建丽华三村住宅工程,项目经理张曦涛;常州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玲珑花园住宅工程,项目经理赵建耀。农民工组织者薛尧明、谢孝思先后在以上工地组织劳务作业,谢孝思在劳务工程款结算时提出不合理要求,组织人员在2009年1月多次集访有关部门和常州市政府,并要求发包方支付双方约定的数倍工资。
20.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彩虹城工程住宅工程,项目经理刘嘉春,农民工组织者马济民、吴映忠发生结算纠纷,导致吴映忠2009年1月24日上访常州市政府。
21.常州市泰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央花园5号房,项目经理为朱伟平,农民工组织者王整欢,在未到约定支付时间的情况下与60余农民工于2009年1月18日非法阻断龙城大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2.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春江花苑住宅工程,项目经理刘国葆,项目部已完成劳务工程款的支付,因农民工组织者曹明建春节前失踪,导致2009年1月20余农民工多次集访常州市政府、新北区政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3.常州市天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春江镇常州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仓库工程,项目经理蒋少成,项目部已完成劳务工程款的支付,农民工组织者钱伟林其与班组产生结算纠纷,导致2009年1月20余名农民工多次集访新北区政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4.常州丰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车间工程,项目经理徐建,项目部已按约定完成劳务工程款的支付,2009年1月农民工组织者李万平及20余名农民工集访新北区政府,提出各种无理要求,造成严重影响。
25.常州利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御城3、4号房主体及装饰工程,项目经理高健华、谢德耀。2008年底农民工组织者朱新法、唐先辉,隐瞒总承包单位已付清劳务工程款事实,分别带领数十位农民工多次上访常州市政府、武进区政府、区建设局,以达到非法获利目的。
26.农民工组织者马天华2007-2008年间在遥观镇、洛阳镇等地个人承建数个工程,2008年底马天华结清上述项目工程款并携款逃逸,造成30多位农民工围堵洛阳镇镇政府并集访常州市政府,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7.江苏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永丰苑安置小区五标段工程,项目经理张立宏,农民工组织者钱安定2009年元月18日携带农民工工资款逃逸,造成40多位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常州市政府、武进区政府。
28.常州市漕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河小区三期一标段工程,项目经理徐建中。农民工组织者殷金生2008年6月、9月及2009年1月在总承包单位按协议已超付工程款情况下,拖欠民工工资,造成40多名农民工多围攻总承包单位及雪堰镇人民政府,并集体上访武进区建设局。
29.江苏振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南苑东区安置房一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陆文岳,农民工组织者赵卫兵2008年、2009年1月,两次从总承包单位领取民工工资款370万元,在支付给农民工200多万元后就再也没有露面,造成50多名民工集体上访武进区建设局。
30.常州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莱蒙城2号房主体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经理霍慧云、龚志强,劳务分包单位淮安定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农民工组织者刘碧之在劳务分包单位已完成班组核算和分配的情况下,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40多名农民工于2009年1月20日集体上访武进区政府、区建设局。
31.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公司承建的金坛皇家华园别墅工程,项目经理戴文俊,农民工组织者岳新卫及其农民工于2008年2月5至2008年6月19日多次集访金坛市建设局。
32.金坛市水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坛市尧塘村镇建设管理站农民公寓工程,项目经理冯正华,金坛市薛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坛市凤之梧11、15、18号楼住宅工程,项目经理贺建华,农民工组织者谢春生在未完成合同约定内容且未到工资支付约定时间强行索要工资走人, 2008年5月27日至2009年2月4日不按正常程序、不到相应部门投诉,进行无理投诉。
33.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坛凤凰城二期住宅工程, 项目经理段晓军,农民工组织者秦建章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2008年9月5日起至2009年春节,农民工数十次到金坛建设局等部门投诉。
34.江苏五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坛田华公路花园65-73#商务楼工程,项目经理赵广法,农民工组织者周华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2008年10月8日起至2009年春节农民工数十次到金坛建设局等部门投诉。
35.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坛江苏万和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城工程,项目经理吴玉峰,农民工组织者熊付洪、徐洪瑞在合同内的工作量未完成的情况下强行结帐走人,未能如愿后于2008年10月20日起至2009年元月8日及其数十名农民工集访金坛市建设局。
36.在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万和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城工程,项目经理陈建军,农民工组织者周健因与项目部结算存在争议,拒绝从项目部领取工程款以支付工人工资,2009年元月22日前后近百名农民工两次集访金坛市建设局、信访局。
二、处理结果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杜绝因拖欠问题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对上述单位和个人的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将以下企业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工程。
企业名称(12家):
1.泰兴市张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上海新乾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3.上海瑞远安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江苏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江西抚州临川建筑工程公司
7.上海金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南京金九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福建省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1.句容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上海浦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姓名(15人):
刘宏涛、毛杰、顾坤、陈德均、李国辉、胡跃飞、史振华、高连赞、丁正云、杜宝剑平、江洪根、杜文辉、齐其、成祥、蒋武熊。
(二)以下企业被列入重点监控企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工程。
企业名称(5家):
1.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常州市兰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等,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姓名(7人):
袁顺根、顾国良、潘成翰、杨兴平、王原根、秦明、朱东辉。
(三)对焦国平、陈俊东、史伟明、郑建琼、周玉能、蒋 刚、汪志辉、苟玉国、范锦贵、顾芝忠、薛尧明、谢孝思、马济民、吴映忠、王整欢、曹明建、钱伟林、李万平、朱新法、唐先辉、马天华、钱安定、殷金生、赵卫兵、刘碧之、岳新卫、谢春生、秦建章、周华、熊付洪、徐洪瑞、周健等32位建筑业农民工组织者(其基本情况见附件)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三类通报处理结果将作为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在我市承接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应拒绝使用上述通报批评的焦国平等32人组织的劳务作业,对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仍使用其组织劳务作业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将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将限制该企业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我市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二)以下企业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虽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但要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企业名称(24家):
1.常州市兰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江阴一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金坛尧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高邮市穆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江苏延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8.常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常州市泰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常州市天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常州丰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常州利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江苏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常州市漕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江苏振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常州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淮安定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9.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公司
20.金坛市水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1.金坛市薛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2.江苏五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4.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姓名(28位):
王建新、王华锋、徐祖明、徐伟立、陈文斌、赵宪国、季国民、张曦涛、赵建耀、刘嘉春、刘国葆、朱伟平、蒋少成、徐建、高健华、谢德耀、张立宏、徐建中、陆文岳、霍慧云、龚志强、戴文俊、贺建华、段晓军、冯正华、赵广法、吴玉峰、陈建军。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被通报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力度,及时收缴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市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诫,认真落实建筑劳务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维护好我市建筑业和谐稳定大局。
附件:焦国平等32位农民工组织者基本情况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建筑业 清欠防欠 处理 通报
抄报:常州市人民政府,市政法委、市维稳办
抄送:市公安局、市劳动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8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