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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常建〔2008〕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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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2008〕240号
2008年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确保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建〔2008〕193号)精神,开展了以“迎奥运、查隐患、促质量、保平安”为主题的全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履行较好,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施工和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具体表现在: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大检查都比较重视。各辖市区建设局相继成立了综合检查领导小组,按计划开展综合检查,形成市、区整体联动的良好局面,工程建设各方及时主动配合,保证了检查的整体推动和全面覆盖,综合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队伍管理基本到位。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能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尽职,受监控企业能按规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农民工“三项制度”基本落实,有的工地还设立了农民工业余学校。工程检查期间,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情况。大多数单位能较好地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质量安全行为比较规范。在被检查的工程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具有相应的资质,能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3.工程质量总体受控。绝大多数工程建设各方建立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施工图审查能及时完成,根据工程特点能及时制定工程质量创优措施并跟踪实施,工程实体质量总体较好,有的项目能积极推广应用商品砂浆等新材料、新工艺,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比较齐全和规范,建筑节能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4.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基本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基本形成,各项安全专项方案都能及时制定和贯彻,大多数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设备都能及时检测和使用登记,并及时落实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5.工程监理履职较好。监理单位都能及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监理规划和细则,大多数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人员能到岗履职,现场旁站制度落实较好,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现场使用表式基本规范,管理环节闭合时效总体较好。
二、存在问题
1.建设单位专项工程发包管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将土方开挖、桩基工程、深基坑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消防、门窗、防水等工程实行专业发包后未办理招投标手续的情况较为普遍,由总包实施分包的也没有及时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对深基坑工程、钢结构工程未纳入总包管理,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图未盖审图专用章,重大设计变更未能及时审图。项目管理手册使用重视程度不够,应填写的内容欠缺不全,保管不善。个别违规工程未按要求及时停工整改。
2.施工队伍管理存在盲区。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基本未办理备案手续,外地进常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不到岗的现象十分普遍,劳务分包中“包工头”现象依然存在,劳务台账未建立或已建立但不完善,计酬手册使用不规范,少数施工现场未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农民工学校的师资和培训水平、效果有待提高。
3.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瑕疵。部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无“创优”、“分户验收”专项方案,无节能施工方案或不齐全;见证取样检测仍由施工单位委托,保温砂浆等材料先使用,后复试。工程质量管理资料质量员、项目经理代签字的现象十分普遍。实体质量存在钢筋绑扎节点不按图集施工,存在跳扎、漏扎等现象,经过冷拔处理的箍筋依然存在,同条件试块不按规范要求放在施工现场。
4.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存在。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对深基坑支护等重大危险源的设计、监测、检测、验收等工作不能及时跟上,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不严。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忽视设备交接管理。个别施工单位使用未检测、验收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被责令暂停使用。临时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存在搭设无方案、验收无资料、使用管理松懈的现象,有的在建工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工人宿舍,被勒令立即整改。
5.工程监理存在不规范行为。现场监理人员未按省厅规定统一佩戴安全帽、胸牌;现场监理人员变更未履行手续;存在总监不在岗,他人代签字现象;监理抽查记录普遍缺少;旁站监理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主要集中在砼施工方面,安装、装饰相对较少);发出质量、安全问题联系单后无回复。
6.今年以来停工整改违规工程的部分项目尚未整改到位,还有继续违规建设施工的违法行为发生。
三、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分析,市区建设项目好于乡镇,住宅工程项目、高层建筑项目、规模较大项目、市场诚信较好的企业所承建的项目好于其他项目。现将项目具体情况予以通报:对常州大剧院等28个基本建设程序齐全、市场行为规范、现场管理有序、质量安全措施到位的项目(附表一)列为全市优秀示范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万都金属城二标段等13个现场市场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质量安全意识差的项目(附表二)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列入企业和个人诚信考评内容。各单位应以优秀示范项目为榜样,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施工管理,促进施工水平不断提高。被通报批评的项目相关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管理,限期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及时整改,严格督查。各责任单位对这次检查中存在问题,应落实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回复单报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辖市区建设局和有关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这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分工,专人督查,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辖市区建设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落实监管职责。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我局和相关管理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3.加强培训,强化意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管理能力。要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作用,加大对施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力度,提高操作技能,增强懂法守纪、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做到人员、责任、投入“三落实”,积极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5.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理。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标准规范的学习和掌握,特别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要认真履行监理审批程序,加强责任性,落实监理旁站制度。
附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通报表扬项目
2.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通报批评项目
主题词:建筑 工程 检查 通报
抄报:市政府,朱晓敏副市长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共印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