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主要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07-00057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住建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建〔2007〕112号
产生日期:2007-05-28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8-10-2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主要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主要职责的通知

常建〔2007〕112号

 

 

 

 

 

 

 

常建〔2007112

 

 

 

关于印发常州市公共交通管理处

主要职责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常编[2006]19号文批复,同意我局设置常州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现将其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的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设置  职责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531印发

共印50

附件:

 

常州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主要职责

 

1.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常州市市区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城乡协调、优先发展、规范有序的公交发展原则,规范公交市场秩序,维护乘客、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交事业的和谐发展。

2.参与制定公共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并负责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3.组织编制公交发展规划、公交线网规划,并负责规划公交建设项目的选址等前期协调工作。

4.核定公交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公交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的内容包括营运线路的客运量、客运收入、企业的运营成本、管理成本、经营情况等。

5.参与制定公共交通行业的各类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服务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6.负责公交营运线路新辟及调整的审批工作,审批内容包括线路走向、站点设置、站点命名、营运车辆及车次配备、票价的报批等。

7.负责公交车辆营运证的审批、发放和年检工作。

8.负责组织公交行业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9.负责公交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维护公交市场秩序,负责公交服务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参与公交车辆及设施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常州市市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

定的其他公交管理工作。

12.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