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五年度常州市建筑业市级工法申报 常建〔2005〕51号 |
|||||||||
常州市建设局文件
常建〔2005〕51号
关于开展二○○五年度常州市建筑业
市级工法申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驻常办,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常州市建筑业施工工法实施细则》(常建[2003]9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施工技术进步,促进施工企业施工技术创新工作,加强施工技术的交流,不断提高企业综合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工效,降低工程成本和缩短施工工期,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常州市建筑业市级工法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建设局负责所属建筑业企业的市级工法汇总申报工作。
2、各驻常办事处负责所服务范围建筑业企业的市级工法汇总申报工作。
3、其他建筑业企业直接向市建筑业管理处申报。
4、申报材料按常建[2003]90号文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写。其中《常州市建筑业市级工法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二份,工法文本A4纸打印一式十份并附Word文档光盘或磁盘一份、演示光盘一份。
5、申报时间:
6、受理申报单位: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人:李志新 周 春
联系电话:6602105
附件:常州市建筑业市级施工工法申报书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建筑 工程 申报 通知
抄报: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