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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二○○四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与工程管理先进的通知 常建〔2005〕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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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局文件
常建〔2005〕48号
关于表彰二○○四年度常州市
建筑业与工程管理先进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04年,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为可喜的成绩。根据常建[2004]297号文《关于开展2004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与工程管理先进评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评选,决定对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等93个单位和吕晶等168位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发扬成绩,与时俱进,以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姿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建筑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美好常州作出更大贡献。对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各单位可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2004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与工程管理先进名单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建筑 先进 表彰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共印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