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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08年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常建〔2008〕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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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2008〕193号 关于开展2008年常州市建设工程 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确保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以“迎奥运、查隐患、促质量、保平安”为主题,开展2008年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潘企强,副组长:周小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办。成员由市建设局建工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辖市、区建设局建工口分管领导组成。 天宁、钟楼区建设项目由市建设局建工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带队检查。 金坛、溧阳市,武进、新北、戚墅堰区建设项目由所在地建设局建工口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市检查领导小组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1.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包括乡镇项目); 2.检查对象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建设基本程序(包括施工许可各项手续); 2.施工队伍管理(项目部及人员管理、施工合同、总分包行为、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权益告知等情况); 3.工程质量管理(包括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等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专项方案、场容场貌、卫生状况、安全用电、施工机械、安全台账等情况); 5.监理队伍管理(监理部及人员管理情况、监理合同、现场监理程序和台账资料等情况); 6.需要现场检查的其他内容(包括施工、监理合同备案,中标通知书等)。 四、检查时间 从2008年8月4日开始进行分组检查。2008年8月14日对各辖市、区建设项目进行抽查。 五、其他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应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各检查组对检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提前半天告知,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秩序。 3.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及时对本组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建设工程大检查情况将及时进行通报。 4.参加本次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一律不准吃请及收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馈赠。 5.本次检查用表可在常州市建设局网站(www.czjsj.gov.cn)查阅和下载。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建筑工程 检查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政府朱晓敏副市长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