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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2008年度常州市市政示范工程的通知 常建〔2008〕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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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2008〕126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常州市 市政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提高,2008年继续组织开展常州市市政示范工程评选活动,在有关单位和各辖市区建设局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经常州市市政工程协会推荐、检查组现场考评和评审组综合评审,评选出了2008年度“常州市市政示范工程”。现将评定结果公布如下: 常州市常金线道路改造工程等6项道路桥梁工程(见附件1)、武进区淹城路(新312国道—武南路)道路照明工程等 6项路灯工程(见附件2)荣获2008年度“常州市市政示范工程”荣誉称号。 希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管理及监理单位继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正确处理好工期与质量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控机制,增强创优意识,努力提高我市市政工程建设水平,为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2008年度常州市市政示范工程(道路桥梁工程) 2.2008年度常州市市政示范工程(路灯工程)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市政 示范工程 表彰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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