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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常建〔2006〕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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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2006〕110号
局有关单位、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步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06〕23号)的精神,现就我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和有关行政执法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落实进度和力度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各有关行政执法业务处室和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执法机构)具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主要任务、责任分解及进度安排
(一)依法界定和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职责
1.梳理执法依据
这次梳理执法依据的范围广、时间紧、要求高,各执法机构要在已有梳理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市法制办《指导意见》和“具体业务说明”的要求,结合部门“三定”规定认真梳理。梳理时,发现有遗漏的要补上,对同一项执法权限有不同位阶层次的依据时,要按照位阶从高到低排序。
时限要求:
2.建立执法依据数据库和动态调整机制
局法规处根据梳理结果,负责建立执法依据数据库。各执法机构要根据执法依据的变化,将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报局法规处,经核实后调整数据库内容。
时限要求:
3.分解执法职权
根据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由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据 “部门三定”及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情况,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
完成时限:
4.确定执法责任
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各执法机构要明确执法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并依据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确定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完成时限:
5.集中开展岗位培训
根据上级安排,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注册工作,对具体执法岗位上的人员进行集中专项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执法活动。
(二)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1.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按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或修改评议考核的标准和要求。要从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依据适用是否规范,执法决定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逐项进行细化,设立量化指标,增强考评标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人员执法水平的重要依据。
2.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日常考核机制,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局双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步布置,同步考核。要逐步建立外部评议监督机制,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监督和民主监督,把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作为考核评议的必经程序,并将外部评议情况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结合日常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考评,对经考评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执法机构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评议考核不合格的,执法机构不得被评为年度先进集体,个人不得被评为年度优秀。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机构,视造成后果等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并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三、有关要求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和要求,切实做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执法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并确定一名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门人员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附件:
1.市建设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单
2.市建设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分解表
主题词:行政 执法 责任制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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