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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常州市三河三园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北塘河北段-澡港河东支段)中开展“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 | |||||||||
常水办〔2009〕5号
关于在常州市三河三园景观综合整治工程 (北塘河北段-澡港河东支段)中开展 “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 活动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力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建设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维持公开、公平、公正建设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常州市三河三园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北塘河北段-澡港河东支段)中开展“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要求和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大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实现无贪污、贿赂和职务犯罪发生的目标,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二、组织机构 市水利局在常州市三河三园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北塘河北段-澡港河东支段)开展“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吴惠盐 副组长:周良法 秦文秋 支伟康 成 员:王建方 赵 亮 张春怀 唐志明 卢保家 狄胜阳 下设办公室:王建方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内容 1.常州市三河三园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北塘河北段-澡港河东支段)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咨询评估、审核论证和会审决策制度。 2.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按实物工作量的要求进行公开、公正、公平招投标。不得搞虚假招标,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3.认真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前必须对合同所有条目进行审核,并提前请跟踪审计单位审查后再签订施工合同。 4.工程项目在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切实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5.项目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向负责项目受理、立项和审批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不准宴请与项目审批有关的工作人员; (2)不准为负责审批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安排境内外旅游,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安排配偶、子女与亲属工作,无偿提供交通和通信工具等; (3)不得收受和索取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4)不准接受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 (5)不准在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得在工程量签证、材料价格审定、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徇私舞弊。 6.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核准批复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的,重大变更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批。凡工程决算金额超出初步设计概算10%的,必须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核准。 7.工程竣工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验收,落实跟踪审计制度。 8.实行廉政监督制度 (1)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制度。在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主要原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等重大活动中,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和廉政关。 (2)公开监督制度。在施工场地公布建设单位承诺事项,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市纪委、市检察院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廉政报告制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就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守廉政建设法规的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四、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活动是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需要,是事关重点项目工程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2.落实制度,遵守规章 建设单位要在此次活动中制订各类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检查,规范操作 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例会,做好台账。深入现场督察、抽查,认真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程 廉政 建设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