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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和新技术推广扶持政策的通知 常农机发〔2011〕10号 常财农〔201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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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州 市 农 业 机 械 管 理 局 文 件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农机发〔2011〕10号 常财农〔2011〕32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农机购置补贴 和新技术推广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机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财政2011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新技术推广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机具种类、标准及要求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11年市财政配套补贴3大类4种机具,具体为: 1.种植机械。六行以上(含六行)乘座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6万元,四行乘座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4万元,计划补贴250台;育秧播种机每台补贴0.5万元,计划补贴20台。 2.收获及处理机械。6吨以上烘干机(含6吨)每台补贴1万元,计划补贴20台。 3.田间管理机械。高效植保机每台补贴0.05万元,计划补贴900台。 种植机械、收获及处理机械补贴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各地在报账时必须提供合作社社长签审的社员购置机具清单(见附件)。《2010年度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常农机发[2011]7号文)中的5家合作社必须在整改到位后方可享受今年市级购机补贴。辖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购机补贴约束机制及长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黑名单及保证金制度,防止倒买倒卖财政补贴机具。 2011年市级补贴机具实行总量控制,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中标企业直接结算,超额不补。 二、高效设施农业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 围绕主导产业,继续遴选5个基础条件好、有发展需求、积极性高的市级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围绕耕翻、起垄培土、播种、收获、清洗保鲜、初加工等环节,重点引进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之内的新机具进行试验示范,总结推广适合我市的高效设施农业机械,提高园区农机装备水平。计划每个园区安排补助资金10-30万元。市局近期将下发《2011年度市级农机化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招标指南》,以项目形式组织实施。 三、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继续扶持新建2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省农机局文件规定的3星级以上创建标准。经考核验收,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 四、区域性农机维修网点建设 继续新建4个区域性农机维修网点,达到二级农机维修网点标准,重点做好农机具的维修和报废更新。经考核验收,每个二级点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维修设备及检测仪器等。 五、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 结合常州实际,在调研基础上制订出台《常州市2011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意见(试行)》,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试点。计划报废更新大中型拖拉机25台,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10台,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10台。 以上政策,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2011年度市级补贴农机购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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