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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常州市“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达标单位的决定 常农机发〔20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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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文件
常农机发〔2011〕1号
关于表彰常州市“平安农机示范镇” 创建达标单位的决定
各辖市、区农机局: 根据常州市农机局、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通知》(常农机发[2009]12号)文件精神,各地农机部门精心组织,创新思路,积极开展以“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合作社为载体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效地预防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为各地“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常州”创建做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我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西湖街道,金坛市指前镇、薛埠镇,溧阳市南渡镇在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工作中,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台账齐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起到了农机安全生产有效监管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镇”考核验收评分细则》,经市局考核评定,5镇都达到了“平安农机示范镇”的考核标准。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5个达标镇授予常州市“平安农机示范镇”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镇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机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落实相关监管措施,不断巩固完善提高,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农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管理新格局,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常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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