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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和新技术推广扶持政策的通知 常农机发〔2010〕9号 常财农〔2010〕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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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 和新技术推广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机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财政2010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新技术推广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10年市财政配套补贴3大类5种机具,具体为: 1.种植机械。乘座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6万元,计划补贴120台;步进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1万元,计划补贴100台;育秧播种机每台补贴0.5万元,计划补贴10台。 2.田间管理机械。高效植保机每台补贴0.05万元,计划补贴1000台。 3.收获及处理机械。烘干机(6—12吨)每台补贴1万元,计划补贴20台。 补贴机具实行总量控制,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中标企业直接结算,补贴对象向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倾斜。 二、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 全市计划新建6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重点补贴购置带切草装置的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秸秆打捆机、秸秆制粒机等机具。经考核验收,每个示范点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三、高效设施农业农机化示范园区(基地)建设 遴选5个产业优势特色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配套耕作、开沟、起垄、培土、喷滴灌机械,蔬菜水果清洗、保鲜机械,农产品加工以及渔业微孔曝气增氧等机械进行示范。经考核验收,每个园区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重点扶持新建20个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达到省农机局文件规定的3星级以上创建标准。经考核验收,每个服务组织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 五、区域性农机维修网点建设 扶持建设4个区域性农机维修网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达到二级农机维修网点标准;扶持建设4—6个三级农机维修点或专业维修点。经考核验收,每个二级点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三级点或专业维修点安排补助资金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维修设备及检测仪器等。 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市将另行发布项目招标指南,请各地认真按照上述政策和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