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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常农发〔2010〕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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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农业)局:
为依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海渔[2010] 11号),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辖市、区结合当地产品特色和水产品生产特点,合理安排抽检产品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除后续跟踪抽样外,对同一采样点不重复抽样。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和结果上报严格按《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试行)》执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产品监督抽检时间安排在4月—11月进行。
三、加强对监测结果的使用。监测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将监测与水产品质量日常监管、与深化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及时有效执法,不断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1、2010年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抽检计划
2、2010年水产品抽检计划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原常州市农林局代印)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