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重点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0-00028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农业农村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0〕42号 常财农〔2010〕23号
产生日期:2010-04-02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4-1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重点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重点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常农发〔2010〕42号 常财农〔2010〕23号

 

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

重点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的意见》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不断提升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财政2010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现将2010年度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重点项目的招标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论证  

请各辖市(区)根据指南要求,结合当地资源和农业发展实际,组织申报单位做好项目的投标工作。要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对拟投标项目的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论证,明确项目资金的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落实建设地点,科学组织项目申报。

二、投标要求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及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常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事业单位或农业(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条件、科技开发力量、资金配套能力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二)项目基地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并达到项目招标指南中规定的起点规模要求,要建立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定单收购等方式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对基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等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现代高效设施农业生产设施等基础建设补贴。

(三)对承担过财政支农项目的单位,要求其近三年来承担的省、市级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较好,并已通过项目验收(不含未到期的项目,截止到2010331日)。

(四)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资金自筹能力和科技应用、开发能力,申请财政补助与单位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3。对重点项目市级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左右,对成长性项目扶持资金50万元左右。

(五)上年已立项过的项目单位,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若今年项目另选新址或有新的建设内容,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六)项目单位财务管理规范。项目单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具有专职财会人员,会计核算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申报

(一)各辖市(区)农林(业)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投标工作,并对投标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凡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制财政部统一制发的《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并提供相关项目核心技术、实施路线、建设目标、项目基地建设平面图等内容的附件资料。

(三)经审查和筛选后,各辖市(区)农林(业)局、财政局对拟投标的项目进行汇总(汇总表另行下达),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农委、财政局。

(四)项目投标文件、《标准文本》及有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均为A4纸规格,将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市农委科教处、市财政局农业处各一份。

(五)投标截止日期为20104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  

市对各地投标的项目,将按照本指南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严格筛选,择优立项。市将根据专项资金的总规模,对各地的项目补助总额进行总额控制,并对项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市、辖市(区)农林(业)、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合同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更改资金使用计划。如因重大情况发生变动,要征得市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方可调整。

(二)财政报账制。项目财政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使用和报账(报账凭证须具合法性和时效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辖市(区)财政报账制,资金的报账及核算依据常财农[200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项目资金拨付。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拨付,由辖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序时进行报帐,项目验收前,按项目资金90%报帐,余下的1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四)项目单位单独设账。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文件进行项目资金核算,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544号文件规定,规范项目支出原始凭证管理。严禁白条报支,大额项目款不得用现金支付

)项目补助农户方式。项目中有补助农户建设的生产设施,其产权如不能作为农户所有的,必须以零租金或低租金承包给农户生产使用,在该设施的使用年限内不得加租,并与农户签订书面协议加以保证。

(六)项目申报单位责任制。建立“谁推荐、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防止项目建设与项目管理相脱节。各辖市(区)农林、财政部门要对所申报的项目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积极调查、认真考证,保证所申报的项目单位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单位若不具备条件继续组织实施,或在项目合同期内出现停工或延期的,各辖市(区)要及时地向市农林、财政部门通报情况。如在项目检查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各辖市(区)农林、财政部门要给出书面解释,否则市将视情况(后果)给予批评或处罚。

(七)资金审计制。项目竣工后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资金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八)项目标识。项目承担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明显位置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时间、项目负责人等。

(九)报告验收制。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季度向市、辖市(区)农林(业)部门、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前半个月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各辖市(区)对项目进行初验与绩效评价考核后,将项目初验结果和总结材料报市农林、财政部门并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市农林、财政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最后将项目实施情况与检查验收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12010年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2项目承诺书

3附报资料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原常州市农林局代印)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10年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

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的意见》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化、规模化,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现就做好2010年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2010年市级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重点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努力建设万亩以上的综合性现代农业园区,以及千亩以上的现代农业重点基地,以园区集聚项目,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应用现代科技与物质装备,大力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加强园区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推进集中连片、规模发展,最大限度地提高产业集中度,在洮平原花卉产业带、两湖(湖、长荡湖)渔业经济圈、金坛食用菌产业带、丘陵山区特色茶果和优势畜牧产业带、武进东部应时鲜果产业带等六大优势产业带(区),进一步培育我市现代高效设施农业的亮点,进一步提升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档次和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立项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以项目建设推动城乡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现代农业。要及时完善规划,发挥规划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各地编报的项目必须依据本地发展现代高效设施农业规划进行申报。

(二)区域布局,集中连片。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加快优势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的形成。根据自身特点,资源优势,引导产业集中连片,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产业化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各地编报的项目必须在优势产业区域之内。

(三)突出园区,择优扶持。今年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全省每个县(市、区)要形成至少一个产值10亿元以上的产业,建成至少一个面积在万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园区,这是新形势下推动高效农业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市双百万亩工程推进的一个重点是建设1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其中金坛、溧阳、武进、新北要各规划建一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综合性产业园区,以此来引领全市现代农业的规模扩大和转型升级。我市各地在现代高效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中要按照区域规划、突出产业特色、优化服务管理,围绕做大规模、做强产业,相对集中财政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管理,重点扶持建设规划科学、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四)科技创新,搞活机制。以实现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试验、展示基地,建设专业化种子种苗繁育中心,大力提高良种覆盖率。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上求突破。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进一步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标准,质量优先。支持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低碳农业,实行标准化生产。项目单位生产的农产品要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申报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或著名商标。农产品的品种、生产、质量、安全、包装、保鲜等方面要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配套,保障农产品安全。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生产管理、加工、贮运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控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三、支持重点与主要环节

着重围绕优势产业与特色产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与检验检测等装备建设,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设施农业园区化,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具体重点与环节为:

(一)综合性现代农业园区。从2010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集中优势项目,整合各类资金,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园区建设要符合以下标准:一是要规划设计科学。规划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科技推广和种子种苗繁育、教育培训、综合服务等功能区布局合理,经当地政府批准。二是要产业特色鲜明。园艺类园区面积1万亩以上,其中核心区面积1000亩以上,鼓励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水产类园区面积5000亩以上,其中核心区面积1000亩以上;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园区特色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70%以上。三是要科技含量较高。以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展示基地,有专业化苗种繁育中心,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实行标准化生产,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有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或著名商标。四是要物质装备先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农田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园艺项目设施化比重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实行规模化生产,渔业养殖池规格化。建设相应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储藏加工和流通设施。五是要运行机制灵活。园区建设主体明晰,管理部门明确,内部制度健全。成立园区管理机构,作为园区建设的载体。园区农业科技、信息、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体系健全。六是要综合效益显著。蔬菜园艺类园区年亩均效益8000元以上,水产类园区年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畜牧类园区年亩均效益2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成效显著。

(二)种子种苗繁育中心。重点扶持农业科研与良种培育项目,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加强地方特色品种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扶持适应市场需求的种子种苗繁育中心建设。大力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项目实施要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新品种产业化。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抓紧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加强以企业为主挂牌的各类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三)设施蔬菜产业。重点扶持蔬菜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高效园艺基础设施,主要环节为温室、大棚、棚架、喷滴灌设施、遮阳网、防虫网、无公害芹塘、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等,开展新技术和新品种示范推广。

)花卉苗木产业。重点扶持花木板块内的高档优质苗木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核心企业和园区,鼓励花卉种质资源引进和发展种苗企业,鼓励高档花卉、鲜切花、盆花、草花、庭院和室内绿化、会务和节庆装饰等花木生产。

经济林果产业。重点扶持品牌时令水果、茶叶、竹类、桑类综合科技示范园区,支持品种改良、新品种导入和优选、适用配套高效优质栽培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制定和推广标准化生产流程和规范、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包装盒标识等,扶持和培育区域化品牌。

)畜禽养殖产业。重点扶持奶牛和蛋禽增量发展,鼓励扶持建设生态健康养殖场;加快生猪养殖生产布局调整,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加大扶持畜禽良种开发、繁育与推广,特别是具有地方品牌优势的三猪两鸡(二花脸猪、米猪、红灯笼猪、溧阳鸡、雪山鸡)良种优化和产业化开发;畜禽舍改扩建,温控、水控、料控、光控、风控、防疫监控、智能化管理等自动化设施设备以及现代化饲养设备购置;畜禽场净、污道路硬质化改造;有带动能力的畜禽产品加工厂建设和加工设备添置。

(七)特种水产产业。重点支持特种水产渔业生产基础设施、装备的改造与新建,包括标准化池塘改造与新建池塘循环水工程构建、集约化设施渔业建设等;加强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特别是要加快主导品种、地方特色品种的种质改良和产业化开发,加大微孔增氧技术、生态养殖模式、新型渔用饲料的运用覆盖,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四、立项条件

重点项目今年新增总投资400万元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现代高效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基础建设补助

(一)所申报的项目符合《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建设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申报项目的企业应接受配合市级农业检测部门的质量抽检,初级食用农产品合格率要达到100%2009年度在常州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业、以及在农业行政执法中收到行政处罚的农业规模基地、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等不得参加2010年度项目申报;畜禽类项目单位的动物防疫应全部合格。

(二)所立项目科技创新能力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水平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特别对应用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等环保实用技术的,应用节水、节电、节肥、节地技术,建设集约型农业设施的项目将优先予以支持。对参加市级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单位、认定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以及列入我市一村一品农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专业村优先扶持

(三)项目实施要形成与当地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定单收购等方式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对基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等社会化服务。

(四)具体立项条件

1、综合性现代农业园区。符合上述项目支持重点与主要环节等要求,编制项目三年实施规划。

2、种子种苗繁育中心项目。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繁育类项目建设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基因)超低温保护库,面积要达到350平方米以上,每个种质资源繁殖保护区面积不小于100亩,每个引种隔离繁殖区面积不小于30亩,同时要配套建设土建工程以及相关田间工程、农业机械、仪器设备等。畜禽良繁(区域性繁育中心、扩繁场)类项目建设要加强种畜禽场改造和扩群;完善基础设施,添置仪器设备;加快技术更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制种、供种能力。

3、蔬菜园艺类项目。当年要新发展连片100亩以上钢架大棚(含连栋式)。

4、智能温室类项目。当年要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

5、经济林果类项目。当年项目基地新增总体规模要求达到500亩以上。

6、畜禽养殖类项目。当年项目新建畜禽养殖要求达到中等以上规模

7、特种水产类项目。当年新建500亩以上闭合式循环水养殖园区。


附件2

 

市农委、市财政局:

本单位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已认真阅读项目招标指南及相关文件,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本单位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此作如下承诺:

1、保证将内容真实的材料及时提供给市农委、市财政局;愿意向市农委、市财政局提供任何与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相关的情况,并接受检查和复核;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合同,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在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保证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文件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化核算;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5]46号文件规定,使用合法的正式票据报支,除零星开支外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项目款。

4、项目中标后,无条件接受市农委有关产品抽检,并保证初级食用产品合格率达100%

5、本承诺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的一部份,一并严格执行。

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3

 

1、项目承诺书;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基地农户的定单、收购合同、合作协议、参股证明、供种合同、技术服务协议等

3、申报单位2009年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4、项目基地现状及建设规划图(须标明申报项目建设内容2009年已实施市级农业重点项目的,必须另附有项目建设成果图;

5、产品、产地认证(定)证书复印件;

6基地有关土地流转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项目单位与技术依托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8、项目单位主办会计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非本单位会计的证书无效)。

9、综合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三年实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