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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湿地资源调查的通知 常农发〔2009〕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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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农林局: 今年国家林业局已经启动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江苏省被列为2009年首批开展调查的6个试点省份之一。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的通知》(苏林业[2009]63号)要求,我市即将开展全市湿地资源调查。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调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湿地资源调查重要性的认识。湿地资源调查是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调查,掌握湿地资源状况,对全市湿地资源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既为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打好基础,也为湿地恢复、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等提供依据。各级林业部门作为湿地保护管理牵头与组织协调部门,要切实把握此次机遇,彻底摸清本地区湿地资源状况,为湿地保护管理打好基础。 二、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水利、环保、规划、国土等多个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尽快收集当地水文、土壤、气象、野生动植物等相关资料(数据以2008年统计为准),并协助配合省调查队完成重点调查任务。 三、组织专业队伍,确保调查成果质量。要抽调责任心强、技术过硬、吃苦耐劳的技术人员组成专业队伍,严格按照《江苏省湿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规定,对遥感判读结果进行实地验证,查明湿地植被群落类型、主要湿地植物和该湿地已采取的保护管理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四、落实调查经费,确保调查工作需要。我市是湿地大市,湖泊水域众多,类型复杂,调查任务非常繁重。各地要结合当地调查工作实际需求,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争取调查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调查设备,外业调查增加的租船、租车、食宿,湿地资源各类标本的采集、制作以及配合省调查队对重点湿地调查等费用),以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湿地资源野外调查工作条件艰苦,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对调查人员在交通后勤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 二○○九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