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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常州市“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达标单位的决定 常农机发〔200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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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常州市“平安农机示范镇” 创建达标单位的决定 各辖市(区)农机局: 根据常农机发[2006]16号《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地农机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思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积极开展以“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为载体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有效地预防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为各地“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我市武进区奔牛镇、洛阳镇、礼嘉镇、金坛市直溪镇、儒林镇、溧阳市埭头镇在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工作中,领导重视、工作扎实、部门配合、制度健全、措施有效、台账齐全、成效显著,起到了农机安全生产有效监管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常州市“平安农机示范镇”考核验收评分细则》,经市安监、农机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考核评分,六镇都达到了“平安农机示范镇”的合格标准。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六个达标镇授予常州市“平安农机示范镇”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镇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机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落实相关监管措施,不断巩固完善提高,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农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管理新格局,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