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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招商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常农发〔2005〕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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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招商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
为进一步加大农林系统招商引资力度,切实为农业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及《全面落实“全市利用外资推进会”的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农林工作实际,现就农业招商引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现有农业外资企业进行回访
主要内容:了解和掌握农业外资企业投资经营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未来发展构想。
工作要求:全面了解在本辖市、区境内的已开办的农业外资企业,对其进行回访调查;明确农林部门、企业的联系人,随时掌握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填写“常州市农业外资企业情况回访调查表”。
上报时间:“常州市农业外资企业情况回访调查表”于6月30前上报。
二、编制农业招商指南和农业招商项目册
主要内容: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特点,编制农业招商指南和农业招商项目册,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一)、农业招商指南
1、总体阐述本地区良好的农业投资环境;
2、本区域农业招商的优惠政策(包括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
3、外资(独资、合资)企业申办程序及有关资料;
4、有关收费政策;如:注册、验资、名称登记、税务登记、企业代码登记及IC卡制作费等。
5、有关生产成本;如:水、电、土地征用、土地租用、当地工人工资水平等价格情况。
(二)、农业项目册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简介:主要介绍建设单位地址、占地面积和水、电、路等基础条件,现有产品及生产能力,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职工人数及技术人员数量,2004年主要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情况。
3、项目概况:主要介绍建设内容,包括所需设备、设施、技术、建设地点和规模等;介绍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如交通、土建、用水及原材料来源等。
4、市场分析:市场需求趋势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产品进入市场的有利条件。
5、投资总额:包括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
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介绍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项目建设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财务内部收益等。
7、合作方式:如独资、合资、合作、入股或其他方式。
8、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
工作要求:所报项目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要符合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思路与产业发展布局,正确表述投资现有条件和有利因素,承诺的优惠政策要切实可行。
上报时间:农业招商指南和农业招商项目资料于
三、实行利用外资 “四个一批”项目月报制度
主要内容:各地要摸清本辖市、区范围内利用外资“四个一批”(一批开工项目、一批签约项目、一批意向项目、一批信息项目)项目的推进状态,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工作要求:明确外资“四个一批”项目联系人和责任人,跟踪服务,按月上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上报,一般情况每月上报一次)。
上报时间:每月的5日前,报送上一个月的利用外资“四个一批”项目情况。
各辖市、区农林局要把上述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组织力量,采取措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常州市农业外资企业情况回访调查表
2、常州市农林系统利用外资“四个一批”项目情况月报表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常州市农业外资企业情况回访调查表
货币单位:万美元(人民币)
填报人: 回访日期: 年 月 日
常州市农林系统利用外资“四个一批”项目推进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四个一批”项目是以项目推进状态而定的,即:开工项目、签约项目、意向项目、信息项目。
联系人、联系电话一栏请依次报承办单位、投资单位、农林部门三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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