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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家园、幸福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 常人口计生委〔2010〕 3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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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幸福家园、幸福家庭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 根据省《关于全面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苏人口计生委[2008]105号)和《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行动实施方案》(常人口计生委[2009]46号)的文件精神,市人口计生委拟在10月份开展全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家园 ”、“幸福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旨在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请各辖市、区按照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家园、幸福家庭”示范创建标准,评选推荐“幸福家园、幸福家庭”示范典型,于8月30日之前报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 联系人:宣教处张君电话:85682632 附件:1、常州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家园、幸福家庭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家园推荐表 3、常州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家庭推荐表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常州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幸福家园、幸福家庭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常州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家园推荐表
附件3 常州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家庭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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