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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常计生委[200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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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计生委发[2003] 31 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经费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计生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精神,加强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根据《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制定了《常州市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常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抄 送:省计生委、市政府社会事业处、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