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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公共场所增设安全套自动售货机的通知 常计生委[2003]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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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计生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国办发[2001]40号精神及江苏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经市城管局批准同意,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已于2001年起在市内试点挂设安全套自动售货机(简称“自动售套机”),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为进一步满足不同层次育龄群众对避孕药具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购买,打击假冒伪劣安全套在市场上的销售,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防止性病、艾滋病传播,有效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促进城市文明建设。鉴于目前所设“自动售套机”数量较少,无法满足育龄群众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由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联合相关企业,在全市公共场所增设“自动售套机”。从 常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三年四月九日 抄报:市府科教文卫处、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 市药监局、市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