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办发[2010]79号
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联系电话:85682757,8568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