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办发[2010]79号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拟订细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总量控制计划建议;考核总量减排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