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拨付危险废物处置经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08-0005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常环辐[2008]24号
产生日期:2008-10-31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08-10-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按有关规定拨付危险废物处置经费
关于拨付危险废物处置经费的通知

常环辐[2008]24号

常环辐〔2008〕24号

常州市安耐得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和常州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精神,我市收缴的无主危险废物统一送你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处置费用由政府安排专项列支。

今年以年,我市公安和环保部门共收缴毒鼠强、氰化物、工业危险废物等共计8797.67公斤,处置费用为16.6425万元,经研究决定,同意先拨付处置费用16.6425万元,经费从2008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