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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人事处) | |||||||||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报告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保密、保卫、安全、政务信息、环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指导全市环保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和局机关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按上级规定协助管理所辖市、区环保局领导干部。 承担市环委会交办的任务,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5682738、85682734 |